近日,作为江苏省第一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徐矿集团出台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并结合能源行业实际,制定了具有徐矿特色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条》(以下简称“十条”),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
“十条”围绕提高产业工人政治、经济和社会三大地位,进行了有效探索和大胆尝试。
在提高政治地位方面,明确国家级党员劳模可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优秀产业工人破格列为后备干部、提拔到管理岗位等。
在提高经济地位方面,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国家、省(部)劳模月工资不低于所在单位正处级、副处级标准;提高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在聘任期内)年金企业缴费比例等。
在提高社会地位方面,对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的产业工人,发送喜报并制作展播个人先进事迹宣传片,同时安排家庭疗休养;每年选送100名骨干产业工人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大型企业、培训机构进行学历、技能提升培训等。
江苏省、徐州市总工会先后多次对徐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认为“十条”行业特色鲜明、目标导向清晰、工作措施具体,在江苏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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