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修订省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1-15

为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效益效率考核,引导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由规模速度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新修订的《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0年1月1日起在省属国有企业全面实施。

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考核办法》的一个重要导向,是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向“5+1”现代工业体系布局。“年度考投入,任期考产出。”

年度考核设置重点工作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考核企业董事会在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在“5+1”产业领域的投入情况;任期考核设置创新转型指标,强化结果导向,以定量考核为主,侧重考核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阶段性成效及“5+1”产业领域的产出情况,引导企业加快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力度,明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在计算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指标时予以加回,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时,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奖励。对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并适度提高科技创新奖励加分门槛,提高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含金量。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考核办法》进一步深化分类考核。一是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竞争性企业,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重点考核效益效率指标。功能性企业,适当降低效益效率指标的考核权重,侧重考核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企业承担的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二是根据企业行业类别和特点设置考核指标。对投资类企业,重点考核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产业结构调整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成本控制、风险控制和资本回报指标;对生产经营类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风险控制以及经营现金流等指标;对科研类企业,重点考核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对公共服务类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指标。

此外,《考核办法》还建立了党建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衔接机制,将党建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完善年度和任期考核加分奖励、绩效年薪预兑现等措施,建立清单管理和容错机制,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为确保顺利实施,四川省国资委还将配套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并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业绩考核导向作用,推动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记者 朱雪黎)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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