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属企业迅速有序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确保企业平稳运行

文章来源:山东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2-11

2月9日,青岛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属企业迅速有序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各市属企业党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确保,全力以赴,共克时艰。

一、防控疫情阻击战中,迅速复工复产,坚决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青岛各市属企业党委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科学制定实施复工复产工作计划,落实生产经营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重点指标的监测分析和项目的推进落地工作,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持续高效运转。尽快提高企业开工率,力争2月底之前开工率除行业特殊要求外均应达到百分之百,以复工复产保防控、保市场、保供给、保增长。

二、在有序迅速复工复产中,要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企业复工复产后,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下更大决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顶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多重措施,严把人员防护、消毒安全、日检日测等关键环节,以班组、车间、支部等为单位,将疫情防控责任层层传导,落实落细,严防输入和扩散,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水平,坚决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出纰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建立督导落实工作机制,坚决把抗疫情、稳运行“双确保”落实到位

青岛市国资委党委将组建巡查组,由青岛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灵活抽查工作方式,对市属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巡查,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市属企业监事工作队督导责任制,由各监事工作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导工作,逐户企业形成工作报告,每日报市国资委党委。各市属企业党委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迅速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要求,每日按时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及相关行业部门报送情况。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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