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公司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3-02

近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制定了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六项措施,预计可减免相关企业电费支出6.4亿元。

一、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5%,惠及企业9000余户,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3.8亿元。

二、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5%,惠及企业75万余户,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6亿元。

三、 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惠及企业近1万户,预计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亿元。

四 、对已按原标准计收2月份电费的企业,在3月份逐户退费或抵减,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电费减免红利。

五 、所有减免电费全部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承担,不向上下游企业和用户传导分摊。

六、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宣传力度。加快调整电费结算系统,电费票据清晰列示正常计收金额、优惠金额、最终收取金额,增强企业获得感。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环节监管,确保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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