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出台20条措施推动国企复工复产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3-23

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3月20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有序复工复产、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等多个方面推动湖北省国有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有序复工复产方面,严格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在全面分析疫情对宏观经济和本行业、本企业的影响基础上,对2020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进行优化调整。认真研究和用好用足国家、省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研判和利用“后疫情”时期市场恢复性增长带来的机遇。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加快项目开工复工,优先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工复工。优化投资方向,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防灾减灾、5G网络、医废处置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谋划,新增一批相关领域补短板项目。加大与中央企业的对接力度,签订一批战略合作协议,争取中央企业在湖北布局一批新的重大项目。

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信贷支持,各级国有企业中的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加大湖北省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纾困力度。

加强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优惠。各级国有企业中的交通运输企业要执行相关政策减免车辆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再减半征收6个月房租。各级国有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增加就业。企业所属景区要落实旅游主管部门出台的门票优惠政策。

强化政策支持方面,通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倾斜、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企业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减免的租金、利息、担保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视同利润处理。对复工复产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对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任务的调整,专门研究,另行明确。

营造良好环境方面,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一对一服务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对需要审核的事项,提高效率,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核服务,对于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重要国计民生急需的事项特事特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研判产业链上下游可能产生的市场反应,及时出台指导政策,促进企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保卫战中交出合格答卷。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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