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国资委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国资国企监管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搭建新的监管平台,突出国资委与企业董事会的职能定位。广安市市属国企实行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选取部分企业在专题会议上作工作报告。进一步突出国资委出资人的监管职能,促进企业董事会作用充分发挥,以面对面的质询,代替传统的“读报告”。
二是创造新的监管方式,压实企业公司治理主体责任。每年4月底前,企业向广安市国资委主动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倒逼企业抓细抓实内部管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
三是构建新的监管抓手,强化企业风险管控机制。广安市国资委通过审查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对企业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会诊”、“把脉”,针对提出的意见和质询,企业董事会须予以解释说明,并在下一年的报告中对上年的意见和质询进行答复,切实提高企业风险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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