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巴中市文旅集团监事会成立,始终积极探索实施“五大监督”,力促公司依法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一)列席会议监督。监事会成员先后48次列席公司董事会、临时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与财务风险管控进行监督,及时提示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35个,确保了监督效果。
(二)着力审计监督。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光雾山旅游公司、诺水河旅游公司及其子公司等12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77起,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绩效考核监督。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定量的“规定动作”与定性的“创新工作”为考核指标,量化考核测评,精准考核结果,逗硬绩效年薪。
(四)内部控制监督。完善企业规章制度110条,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规范在制度框架内,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部巡察、企务公开等监督渠道作用,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提高依法经营管理透明度。
(五)现场走访监督。对企业工程项目招标、比选和员工招聘现场监督16次,组建暗访组6次深入景区服务网点开展走访调研,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20个,发出督办通报6期,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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