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甘孜州国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织密扎牢防护网,让民工兄弟不再忧“薪”。
(一)源头预防,压实责任。督导企业成立劳动争议和民工工资清欠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关于做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专项整治制度;在项目土建、房建、绿化等施工类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民工工资专项内容,签订民工工资管理专项合同。截止目前,与承建单位签订专项合同40余份。
(二)动态监管,足额支付。逐级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编制民工工资发放表,实行实名制管理,在每期计量支付款中分别书面出具优先支付民工工资承诺书,各参建单位书面出具700余份;监管单位、指挥部共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事件17起,涉及民工813人,清欠民工工资2161万元。
(三)有效防止,严厉惩戒。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申请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生产许可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设置“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准入门槛,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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