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州印发《甘孜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四川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5-14

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大民生工程。近日,甘孜州印发了《甘孜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确定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将甘孜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移交乡镇(街道)、社区,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移交对象。依据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分3类移交。一是工商注册在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退休人员;二是工商注册不在甘孜州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甘孜州的退休人员;三是工商注册在甘孜州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在州外的退休人员,原则上移交到现居住地。

(三)制定工作任务。《方案》主要以企业为移交主体,通过清理核准,详细了解退休人员分布情况,根据“服务保障关系移交、党组织关系转移、人事档案移交”三个指标,按照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制定移交方案,并与移交社区签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初步统计,甘孜州18个县(市)117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未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10469名,其中:党员1246名。

(四)细化责任分工。《方案》根据职能职责,在经费保障、清理核准登记造册、管理服务机制等移交内容中明确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医疗保险、统筹外费用等方面提供组织保障,积极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做好信息核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业绩考核,切实督促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落实接受主体责任。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将此项任务纳入对国有企业的工作考核,督促国有企业落实移交主体责任。

(五)建立推进机制。《方案》明确由州国资委牵头,各县(市)及州级各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从前期工作、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方面分阶段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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