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以来,云南交投集团对薪酬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精简工资结构,减少固定薪酬项目设置,加大绩效考核及绩效分配力度,重新修订薪酬管理办法,使薪酬管理更具向“薪”力。
此次交投集团精简工资结构、重新修订薪酬管理办法,以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导向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更加强化业绩导向。按“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原则,确定各单位工资总额。根据不同业务板块和下属二级单位不同业务特点,确定其效益联动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通过考核计算确定各二级单位工资总额,单位经营业绩好,获得的可支配工资总额就多。二是加大了各单位绩效考核分配空间。精简工资结构后,下属各二级单位应得的工资总额没有减少,因固定薪酬项目的减少,激励部分薪酬额度相应增大,各单位在绩效考核分配方面有了更大的空间,工作业绩好的职工,收入增加将更加明显,薪酬的激励导向作用将更加突出,更具向“薪”力。三是员工与单位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将更加紧密。各单位员工收入与单位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只有员工积极努力,单位经营业绩好,员工收入才能高;同样,员工收入要提高,必须依托于单位经营业绩增长。员工只有和单位同心协力,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收入才能“薪薪”向荣。
据悉,薪酬制度改革历来是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且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8年,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国资委相继出台了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津补贴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国家、省有关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制度文件的出台,为云南交投集团公司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