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国资委积极探索企业改革发展新路径

文章来源:山东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7-16

近日,枣庄市国资委、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山东国新粮油集团粮食储备库签订增资协议,将粮食储备库110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2926万元转增其国家资本金,开创了山东省内地级市以“作价出资”处置企业划拨用地的先例,为枣庄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土地处置探索了新思路。

近年来,随着枣庄市国企改革不断走向深入,部分市属传统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后,原有划拨土地出现不符合土地使用条件的状况,例如原枣庄市粮食储备库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于2018年改制为山东国新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为加快企业转型发展,该公司拟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山东枣庄市区域性成品粮油配送中心”。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项目申报单位(山东国新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土地所有权证名称(枣庄市粮食储备库)不符,造成项目建设受阻,如变更土地性质和名称,则需要按市场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增大企业经营成本和发展压力。

为破解上述难题,枣庄市国资委积极探索企业改革发展新路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自然资办发〔2019〕31号)有关规定,在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以及市国企服务队的协调帮助下,指导国新粮油集团对改制后国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编制国新粮油储备库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施方案,并经枣庄市政府同意后执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案有效降低了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资金压力,增加了国新粮油集团国家资本金,进一步盘活了国有土地资源价值,提高了企业融资能力,破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语谦】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