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旨在通过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促进企业做优主业、聚焦实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宁夏国资委针对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双重不利影响,坚持指导企业把科学审慎投资作为对冲不利影响、抓实“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持续在加强投资管理上下功夫。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执行政策不严格、规定落实不到位、投资方向不精准、投资收益不明显等问题,《通知》专门从两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切实发挥制度约束的刚性作用,严格执行《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关于宁夏农垦等7户企业五年发展战略三年滚动规划及主业批复》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和流程,完善投资管理负面清单,突出发展主业,坚定聚焦实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落实“瘦身健体”有关要求,管理层级原则控制在三级以内,企业法人户数力压缩10%左右,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参股股权管理,对参股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和章程约定委派董事、监事或重要管理人员,定期对参股权益进行清查,加强投资风险管控,并在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制度中明确对特定事项的否决权等条款,避免“重投资轻管理”等行为。高度重视投资回报,合理运用增持、减持或退出等方式,将有限的资本集中到主业、实业发展上,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运营质量。同时,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投资决策前要认真开展可研论证、尽职调查和专项风险评估,认真落实董事会报告制度,外部董事对董事会投资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要符合国资监管相关规定。
下一步,宁夏国资委将继续督促企业完善投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