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公司出台12项措施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9-04

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电力公司深入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用电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在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支持政策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内蒙古电力公司多方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对用电方面的建议和需求,提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2项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可靠供电、快速接电、降本减负,提升用电服务品质,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用电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8月27日,内蒙古电力公司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12项措施。共分为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提高办电便利度、降低办电成本、提升企业服务品质、降低用电成本等5个方面。具体内容为: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客户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对符合低压接入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部“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办电,平均接电时限压减至 25 个工作日以内;保障按时接入,努力实现 10 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不停电接入作业;推行“线上报装”、“同城异地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一证受理”;优化办电流程,高压企业客户(10千伏及以上)办电流程压减为四个环节,低压小微企业办电流程压减为两个环节;延伸电网投资界面,提高容量接入标准,小微企业用电低压接入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降低高压客户工程造价;开展办电主动服务,由各级客户服务中心指定客户经理(客户代表)主动对接企业,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健全对外沟通协作机制,与政府部门畅通信息传递、人员沟通渠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用电侧安全隐患排查并指导企业及时消除,提高供电服务及时性、针对性;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电价政策要求,确保相关降价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该措施对每一项工作细化了具体流程和要求,明确了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全力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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