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行持续向好
坚持将稳增长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服务督导和考核激励,多措并举提质增效。一是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截至9月底,雅安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117亿元,所有者权益457亿元。其中: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达到777亿元、所有者权益3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和20%。二是收入利润快速提升。各企业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拓展市场份额,生产经营持续向好。1-9月,雅安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2亿元,利润总额4.5亿元,上缴税收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119%和54%。营业收入和利润增幅均位于全省前列,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0和107个百分点。其中:市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6亿元、利润总额4.9亿元、上缴税收2.5亿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同比增长26%、45%和51%。国资公司、文旅集团等6户企业营业收入增幅超过50%,城投公司、交建集团等4户企业利润总额增幅超过50%。三是成本费用持续下降。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截至9月底,市属企业成本费用增幅同口径下降8个百分点,低于营业收入增幅4.7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成本占营业总成本比重较上年同期下降2.6个百分点。四是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出台《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承建重大投资项目融资指导意见》,建立市属国企参与“两区四新城”建设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扎实推进“两区四新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市属国企已申报到16.9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9月市属国企新开工重大项目29个,累计完成投资5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3.5%。累计完成融资30亿元,其中政府性融资10亿元。
国资监管持续增强
一是出台《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提高考核的“强度”和“硬度”。废止原《雅安市市属国家出资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属国企对标《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规范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值班值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成金融资本监管体制改革,已将雅安市国资委持有的担保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市财政局,将雅商行监管权移交市财政局,完成金融资本改革移交。三是防范债务风险。综合运用财务快报、债务融资监测等手段,加强市属国企经济运行监控,动态掌握分析融资、负债率等指标变动情况。启动雅投公司新一轮债券发行,推行资金和债务集中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对市属国企代政府实施项目形成的债务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为厘清政府与国企债务关系和偿债责任奠定基础。截至9月底,市属企业平均负债率57.3%,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低于省属企业和地市州平均水平。四是强化现金流管理。启动雅投、城投、国资全面预算管理试点,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指导企业加强部门协同和业务协同,提升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加大“两金”压控力度,突出业务源头及重点领域管控,截至9月底,市属国企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为2.2%,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同比下降5.3%,两项指标占比在全省均处于后5位。
国企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围绕落实省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加快雅安市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编制,明确国有企业发展方向、路径和任务,补齐发展短板。二是着力优化国企布局结构。全面启动农业水务投资公司组建,同步开展农业园区相关项目建设,有力弥补国有资本在农业产业布局空白。完成上市公司科伦药业司法裁定股权接收,壮大了国资公司资本体量和现金流量,增强了公司实力。全面完成雅安担保资源整合,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9.08亿元。启动雅商行增资扩股,拟发行5亿股,募集资金11.5亿元,补充雅商行资本,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天然气市场整合、氢能、LNG等项目建设步伐,鼓励市属企业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三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14户在雅央企、在雅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雅安8650名国企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签订。四是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在雅投公司、城投公司、交建集团下属子公司中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党建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召开国企党建工作推进会议,推进国企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启动雅投公司、交建集团、文旅集团党组织换届工作。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开展市属国企班子运行调研,积极配合雅安市委组织部草拟《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企业班子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市属一级企业“五定方案”核定,累计精简内设机构31个,优化岗位242个,雅投公司、雅商行、国资公司等市属国企陆续根据“五定方案”开展双选双聘工作,累计700余名职工参与竞聘。举办2期市属国企新进员工培训班,对2019年以来237名新进员工进行培训,提升新进员工综合素养和主人翁意识。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国企案发地民主生活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持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