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出台省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2-22

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湖北省国资委出台《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省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铸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防火墙”。

严流程,规范步骤明方向

湖北省国资委贯彻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深入总结过往追责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推进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着力打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链条。《指引》重点围绕“如何干、干什么”,对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六个基本流程逐一进行细化,明确了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基本步骤,规范了应当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应当形成的工作文书,理清了工作思路,指明了今后工作方向。

严认定,严爱并举强监督

《指引》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分级分层原则,将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详细规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认定方法及手段,针对损失程度和责任类型予以恰当责任追究处理,把控好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与保护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平衡。为确保时效性,《指引》还对受理、初步核实、核查处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损失认定、责任划分及时准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减少违规经营导致的国有资产损失,发挥责任追究工作的震慑作用。

严职责,分层分级抓落实

《指引》针对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中的职责区分问题,明确了省出资企业党委(党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负责人、责任追究工作机构、核查组的工作职责及各工作环节的实施和批准主体。《指引》印发后,全省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积极行动,对标要求,紧贴客观实际出台本地区本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推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明确了承担责任追究工作的机构或科室,成立了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度体系,推动了企业常态化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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