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国企新声】全国人大代表杜小光:制定并调增勘察设计取费指导价格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3-1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从2002年到2020年,GDP增长了8倍多,但是设计费却基本没有增长,与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脱节。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废除后,市场出现了一些无序竞争、恶意竞争的现象,有的企业为了中标,将设计费降至低于成本以下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扰乱市场,有的为获取利润,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求,甚至触碰安全底线,酿成重大安全事故。低廉的设计价格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建筑设计质量下滑,不利于繁荣建筑创作,提升城市品质。

随着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设计内容、服务范围、难度不断增加以及设计周期不断的压缩,急需制定并调增勘察设计取费指导价格,规范市场竞争,激发创作活力,发挥建筑设计行业的文化影响力,提升城市品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投集团副总工程师、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杜小光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恢复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制定并调增设计取费指导价格。建议参考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从服务阶段、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工作量等方面重新制定设计取费指导价格,对BIM、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性能化抗震设计、消防等各类近年来新增的设计内容进行报价规范指导,对新增较难的设计工作进行取费比例调整,对设计周期持续较长的进行修订调整系数,规范整个建设项目市场报价,形成良性竞争环境,避免恶意竞争导致建筑设计质量下滑的问题。

二是建立设计费取费核查机制、诚信机制,解决设计费拖欠、恶意压价的问题。实施建筑设计合同备案制,以解决恶意竞争压价和设计费拖欠的局面。同时健全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和诚信制度,及时公示相关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推进建筑设计价值匹配,优质优价,创造良好的设计品质竞争环境。借鉴国际成熟经验,探索建立责权利匹配的保障机制,探索“人工时”的计时计价模式,根据设计企业和建筑师承担的服务业务内容和周期,结合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确定项目合理的工期和服务收费,做到多阶段形象进度进行节点支付(节点付款)或按月支付(进度付款)。业主也可在设计咨询合同中约定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专业水准、投入时间、小时薪酬等,并在过程中监督检查,以保证设计咨询的质量和满足合理计费的要求。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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