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国资监管工作总体布局中统筹考量,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湖北省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简政放权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湖北省国资委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理念,着力改善政企职责不分,解开束缚企业的“无形枷锁”,释放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依据上位法调整,以《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修改完善《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0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版)》,落实产权管理、对外担保、资产评估、股权激励、薪酬分配等方面的授权放权事项19项,修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规范性文件16件,宣布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20件,并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涉企收费、民法典等多项专项清理,进一步简化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权,为国有企业成长壮大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把准定位 着力依法行权履职
湖北省国资委紧扣“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职责定位,秉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紧扣法治主线,依法全面行权履职。结合机构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147篇国资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机构牵头抓总、公职律师复核把关、外聘律师专业审核的内外互补优势,通过审查文件、列席会议、参与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政策措施、经济合同、公司章程、重大项目等的法律评估论证,不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寓教于学 着力培育法治文化
湖北省国资委始终以培育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使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和价值导向性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国资国企系统法治素养。坚持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宪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企改革重要文件作为普法工作的核心,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宣教工作常态化。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湖北省国资国企系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教育,开展40余场《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19户省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建设法治宣传阵地,指导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楚天法治》杂志开辟“法治国企”专栏,刊发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动态,进一步夯实国资国企系统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