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资委坚持“四个突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文章来源:宁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4-01

宁夏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的要求,坚持“四个突出”持续加大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力度,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全力推进“十四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突出问题导向,加快完善国资国企治理体系。指导市级国资委制定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宁夏确定重点发展枸杞等“九大重点产业”和“十大工程项目”进行产业布局;梳理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成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开展章程修订工作,指导企业修订“三重一大”管理办法,完善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机制。

突出深化改革,全力落实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建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年度任务对表落实工作机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提效;加大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改革力度,对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区市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深化市属企业营利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混改企业股权结构,加大与民营资本合作力度,推动混改提质扩面;探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突出服管并重,努力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效能。全力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发展培育实体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动力源;加大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做好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分析,发挥财务监管在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管”模式,加大整合财务、产权、投资等信息资源力度,推动建成宁夏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

突出法治建设,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结合深化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年”活动,强化企业法律风险预防管控,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和涉诉案件处置工作机制,严控增量、清理存量,依法处置化解涉诉案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子企业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持续保持重要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率100%;规划落实“八五”普法各项任务,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法学法用法守法,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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