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启动实施市属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山东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6-08

近日,青岛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专题会,19家市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并报告了年度工作。青岛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总会计师、市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国资委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进行现场评议。

这是青岛市首次实施市属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也是推进国企改革攻势,落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董事会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专题会利用一周时间分五场举行,每家市属企业董事长逐一报告了年度工作,市国资委组织与会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现场评议。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主要从董事会制度建设及运转、公司运行发展、改革及内控管理、薪酬分配及经营业绩考核、风险防范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报告年度工作,提出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董事会建设方面,19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其中,董事会5人以上的7家,3-4人的11家,2人的1家。董事会逐步实现了规范有序运转,年内召开董事会437次,审议议题1542个;19家市属监管企业包括427户所属子公司已有422户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占比98.8%;市属企业有1家设立了外部董事,所属子企业中已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且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有46户。

公司运行发展方面,2020年,青岛市属国企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压舱石”、“顶梁柱”作用,全年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风险防控方面,大部分企业都搭建起风控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完善有效监督模式。

重点工作推进方面,围绕青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青岛各市属企业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较好地完成了重点任务,如在“双招双引”工作中,设立19支基金,总规模572.1亿元;合作项目57个,总投资1178亿元。国有企业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扶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及幼儿园、中小学等减免房租超过9.4亿元,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

在此次专题报告会议中,还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依法规范报告年度工作。19家企业均事前依法召开了董事会,按法定程序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董事会书面报告提报工作。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准时参加会议,报告年度工作,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二是报告内容符合依法合规要求。19家企业董事会均做到了在战略决策方面依法依规履行职权。董事会报告内容均按照要求,从董事会制度建设及运转、公司运行发展、改革重组及内控管理、薪酬分配及经营业绩考核、风险防范、重点工作推进等6个方面进行阐述,结构完整,内容详实。

三是依法依规运用年度工作报告评议结果。根据《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负责听取董事会工作报告并赋有审查批复权利。青岛市国资委依据《企业国资法》行使股东会职权。专题会议评议结果将与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市直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重要参考。为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青岛市国资委建立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监票工作机制,评议监票工作小组组长由青岛市国资委总会计师担任,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票工作,现场收票统一封装,统一监票计分。经青岛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后逐户向企业正式书面反馈审查批准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青岛市国资委要求各企业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加强董事会组织建设,推进董事会及其内设机构配齐建强;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切实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使命;妥善处理好董事会与党委、经理层的关系,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法人机制。

会议强调,青岛各市属企业近期要做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对照方案逐项抓落实。要抓好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方案的制定实施,发挥好国企改革总抓手的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攻坚破冰作用,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为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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