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投集团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四川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6-22

实施“双百行动”以来,四川商投集团注重行业对标,大胆探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引、管、考、退”全过程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市场化经营机制作用,有力助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去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四川商投集团今年1至5月各项经营指标均实现大幅增长,其中营业收入187.5亿元,增长64.3%;利润总额9146万元,增长203.2%。

突出授权放活,开展市场化选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出台《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充分授权二级企业董事会根据自身主责主业开展职业经理人选聘,明确了选聘权限、标准、程序等要求。在条件设置上注重市场导向。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不受企业内外、级别高低、资历深浅限制。同时,坚持五湖四海选贤任能,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寻聘、股东推荐等多种方式公开遴选。总经理对经营班子成员具有提名权和建议权。在人选确定上充分授权。由二级企业董事会委托有资格、能力强、口碑好的中介机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避免发生“内定、陪选”等情况。要求审查通过的人选提交经营目标实现方案,在此基础上视情况安排笔试和面试,再综合筛查后,与候选人进行履职谈判。如果候选人为组织任命的干部,则竞聘成功后要放弃原有身份,比如物流股份公司干部竞聘总经理后,就放弃了委管干部身份。在考察任用上把好关口。由二级企业开展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党委会研究提出人选意见,交由董事会聘任。如拟用人选为正职,需事前上报集团审批,拟用人选为副职,需事后上报集团备案。2018年至今,通过市场化选聘二级企业经理层成员3745人,市场化率100%,企业人才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突出刚性约束,规范契约化管理

抓住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这个“牛鼻子”,向董事会立下军令状,明确责任制,干得好就激励,干不好就调整。建体系:构建经营、战略、保障与管理考核四位一体的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一主多辅、长板激励、短板约束、红线否决”的考核指标体系。结合二级企业历史业绩、同行业可比企业业绩等,充分论证后合理确定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值,使其具有较强的挑战性,力争跑赢市场、优于同行。明标准:严格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明确职业经理人聘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严格考核,到期重聘或解聘。同时,明确并细化岗位职责及分工,“一岗一责一表”建立岗位说明书。定契约: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明确聘任期限、任务目标、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标准、奖惩措施、续聘和解聘条件等约定。同时,建立任期契约动态调整机制,在任期内发生企业重组、重大战略调整等情况时,同步对任期契约进行合理调整。充分发挥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有力推动全集团加快经营机制转换。

突出业绩优先,推行差异化薪酬

坚持分板块、分层级、分岗位设计薪酬制度,打破“普惠制”的薪酬分配方式和“一管到底”的薪酬管理模式,突出业绩导向,进一步提高薪酬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和激励性。坚持双对标。对业绩与薪酬进行市场双对标,按照增量业绩贡献决定薪酬分配,重点形成强激励、硬约束机制,薪酬与业绩全面挂钩,业绩升则薪酬升,业绩降则薪酬降。坚持刚性兑付。由二级企业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兑现,建立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通过严格经营业绩考核,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薪酬差距,根据考核结果扣减相应绩效薪酬。近三年,通过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同一户企业的经理层人员薪酬最高与最低差距达13倍。坚持多元激励。丰富职业经理人薪酬结构,鼓励开展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中长期激励,积极探索企业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新设混改企业全面试行业绩对赌,由经理层或合伙人对业绩回报进行兜底,既有效激发了经营活力,又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突出结果导向,严格市场化退出

坚持从市场中来、到市场中去,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三大退出机制。一是建立责任共担退出机制。制定《二级企业组织绩效考核办法》《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建立二级公司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成员目标同向、绩效挂钩、责任共担的奖惩机制,对组织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二级企业,对其经理团队予以解聘。二是建立履约不力退出机制。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季度跟踪、年度考核、任期评价,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进度的给予季度警告,对年度或任期经营指标完成率低于70%的予以解聘,其中对总经理契约完成率低于70%的经理团队予以整体解聘,近3年解聘职业经理人9名。三是建立履职行为评价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机构、审计部门等根据职责分工,对职业经理人履职进行监督。强化底线意识,制定履职负面清单,对违反负面清单的情形实行经济惩罚,情形严重的直接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语谦】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