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20〕12号),明确“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湖北省出资企业及市州出资企业克服自身困难,担当作为,为2.59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0.68亿元,圆满完成了疫情期间减房租、保主体、优环境、促发展任务。
为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近日,湖北省国资委下发《关于2021年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明确2021年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不少于20%。《通知》从减免范围、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规范减免工作,并对国有企业减免的租金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处理,确保积极帮扶中小微企业举措落到实处,让中小微企业疏困境、得实惠,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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