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户减至10户!呼和浩特市本级国有企业重组整合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8-25

今年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通过整合做大、培育做强、转型发展、改制退出等方式,积极推动市本级国有资本向公共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集中。重组整合后,市本级国有企业的数量由原来的36户减少到10户,国有企业的主责主业更加突出,公共服务支持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各盟市对所属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并按照经营性资产总额严格限定本地区重组整合后的国有企业户数。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成立了市本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此次重组整合工作;呼和浩特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呼和浩特市本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同时,成立了11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所分管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转型发展等工作。

在对市本级国有企业所属行业领域、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梳理的同时,通过整合做大、培育做强、转型发展、改制退出4种方式进行改革。在整合做大方面,按照分行业分领域归类原则,将分布在交通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热、文化旅游4个领域的20户企业,整合为4户企业集团(交投、城建、燃热、文旅),减少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形成资源合力。在培育做强方面,推动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等方式,盘活做强国有资产。在转型发展方面,通过公司制改革、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等措施,推动公共交通、供水、粮食储备领域的3户国有企业进行转型;按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改制退出方面,对资不抵债、持续亏损及企业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的9户企业,通过改制退出、破产注销等方式进行清理,对改制后尚有一定盈利能力、发展潜力的企业,将其划转到业务相近、功能定位相似的企业集团。

呼和浩特市坚持将市本级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重组整合后,市本级的10户企业均是呼和浩特市政府授权呼和浩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目标。

为确保重组整合达到预期目标,呼和浩特市对市本级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要求重组整合期间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呼和浩特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各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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