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改革思维推进内设监事会建设,于2019年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将加强内设监事会建设列入《江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方案》,分批选任监事43名派驻15家出资监管企业。
内设监事会的建立填补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出资人监督的空缺。监事会积极为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共向出资人报送监督检查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408份,揭示企业问题和风险454个,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8亿元;发出工作建议函和风险提示函104份,提出改革发展意见建议398条,促进企业新增经济效益6.9亿元。
【责任编辑:语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