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保供看国企】辽宁交投保障能源类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文章来源:辽宁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11-22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政府全省能源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辽宁省交投集团积极履行国企担当,科学筹划部署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保障工作。

做好收费站和道路通行保障

在具备条件的收费站为运输煤炭车辆、天然气车辆提供专用通道,引导运输车辆优先检测、快速通行;车辆发生通行障碍时,采取先放行后补费方式,保证运输效率。为运输煤炭、天然气的重点运输企业,提供免费安装ETC等上门服务;在重点收费站设立“小红帽”服务团队,现场解决ETC通行全业务问题。立即调集养护力量,对本单位重点通行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处治路面、桥梁、隧道等影响通行的病害,确保道路安全运行。

做好救援及出行信息服务保障

加强道路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需要帮助的煤炭、天然气运输车辆,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煤炭、天然气运输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协调自主救援队伍或者社会化救援企业实施救援。充分依托“辽宁高速通”新媒体矩阵,以及沿线可变情报板,96199服务热线电话等载体,及时、准确发布出行信息,解答运输车辆通行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路网运行监测平台,加大视频巡查频次,密切关注道路通行态势,加强对异常事件的应急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工作。

做好恶劣天气条件通行保障

保证冬季除雪队伍、设备、物资充足,确保实现雪停后小雪6小时、中雪8小时、大雪12小时除完,保障运输车辆安全通行。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封闭时,组织巡查人员配合交警部门为煤炭、天然气等运输车辆提供压速带道护送服务。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接收气象部门极端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在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保障工作的同时,辽宁省交投集团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集团所有参与保障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自身安全、作业安全意识。保障及救援作业时,巡查人员、救援人员要严格按照《道路巡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救援服务工作流程的通知》开展作业,确保作业期间人身安全。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发现或者接报煤炭、天然气等运输车辆故障或者事故信息,及时向指挥调度部门相关领导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开展救援服务工作。

工作启动以来,辽宁省交投集团在全省高速公路设置重点收费站63个、专用通道105条,组织“小红帽”服务人员195人,安装专用通道指示牌105块、悬挂宣传条幅167个,服务保障运输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车辆1113台次,有效保障了车辆安全、顺畅通行辽宁高速公路,助力打赢煤电热保供攻坚战役。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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