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平均增长16.23%!2021年黑龙江省地方国企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1-20

1月18日,黑龙江省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市(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暨市(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以及黑龙江省国企改革推进落实情况。2021年,黑龙江省地方国企呈现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利润总额高于疫情前水平、社会贡献大幅提高、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的“三高一稳”特点。

营业收入两年平均增长16.23% 创历史新高

黑龙江省地方国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807.65亿元,同比增长16.58%,两年平均增长16.23%,创历史新高;实现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利润37.27亿元,同比增长176.18%,两年平均增长16.97%;已交税费99.42亿元,同比增长22.27%,两年平均增长6.12%。其中,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67.78亿元,同比增长19.60%,两年平均增长20.87%,首次突破千亿;实现利润27.29亿元,同比增长88.41%,两年平均增长5.63%;已交税费67.16亿元,同比增长20.78%,两年平均增长10.83%。

改革任务完成率高于全国地方平均进度

省级层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整体完成率88.9%,其中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741项,完成633项,完成率85.43%,超年度计划目标15个百分点。市(地)层面719项,完成608项,完成率84.56%,超年度计划目标14个百分点。

资本布局持续优化 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持续推动重组整合,对旅投集团、招标公司实施重组,外贸集团实行托管。支持产投集团并购恒丰纸业集团29.93%股权,新增1户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经营业绩考核,探索开展分类核算、分类考核;研究制定专项监督、综合监督、协同监督办法;对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集团全面实行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同时在47户子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加强企业重大事项审计监督,在4户出资企业开展了总审计师试点;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基础建设,逐步实现对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动态监管,切实提高了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党建工作深入扎实 服务社会彰显担当

围绕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强堡垒、争先锋、促改革”专项行动,深化创建“一企一特色”党建品牌210余个,10个企业党建示范点被列为黑龙江省基层党建示范点。开展党建责任制与经营责任制联动试点,组织全省地方国企考察学习一重集团党建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经验,进一步推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组织近3万名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参与全省疫情防控;招收招录大学生、退伍军人1400多名,吸纳农民工就业近25万人;帮扶的9个国贫县121个贫困村1.5万多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扛起煤电保供责任,安全释放产能,加强应急储备,累计完成煤炭发运、采购、储备近2000万吨,增发保供电量近2亿千瓦时,全力保障电网、热网设施正常运行,为确保省内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黑龙江省地方国企坚持以服务全省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引领带动作用;坚持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坚持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职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统领,筑根塑魂强基固本;坚持以实施人才战略为重点,全面加强国资国企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稳生产、稳经营、稳市场,全年经济运行质量整体向好,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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