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北京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

文章来源:北京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1-25

近日,北京市国资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中央文件的基础上,以工作指引的形式,对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提出了具体细化措施,便于不同类型党支部对号入座、遵照执行,目前在全国属于首创。

《指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指引》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以及赋予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或具有实际支配权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

第二部分,决策方式。按照党支部委员与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情况,将党支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分成集体研究把关和多种方式参与决策两种方式。交叉任职比例较高的,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并按照把关前、把关时、把关后细化了程序。交叉任职比例较低的,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决策,包括对董事会决策提出意见建议,推荐党员职工董事、监事参与决策、监督,推荐党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

第三部分,工作保障。主要从修订章程、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提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水平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提出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和纠错改正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第四部分,附则。由于企业类型多样,情况复杂,文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指引》提出鼓励基层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探索创新。对中外合资企业采取稳妥慎重的原则,《指引》明确要结合外资股东和企业实际执行。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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