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日攻坚行动”专题部署会议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3-15

3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日攻坚行动”专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第三次会议精神,通报了2021年全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对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日攻坚行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要对标国家改革验收标准,从严从实找准差距。要在推进中长期激励,员工公开招聘、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亏损子企业治理,混改企业差异化管控,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长率等重点改革任务方面,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取得突破。要对尚未出台的《董事会年度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国资委报告制度》《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外部董事履职指南》等10个改革文件抓紧研究,完成文件制定工作。

会议强调,要大力实施国企改革百日攻坚行动,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完成规定动作。要对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等11项基本完成的改革任务,按照提质量、求实效的要求,抓紧提升改革的质效,真正实现改革“形神兼备”,确保务实管用。要对已经安排部署的推动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开展“两非两资”处置、完成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等进展相对滞后的改革任务,扭住改革的关键环节发力,重点要见真章、见行动、出成效。要对推进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开展中长期激励、探索实施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等尚未启动的改革任务,尽快攻关突破。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要专题研究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尽早制定攻坚方案,把优势兵力、精干力量配备到改革一线中,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倾斜到改革攻坚战上来。要建立工作机制,统筹落实好会议机制、联络机制、调研指导机制等“八项机制”,对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周调度、半月研判、每月专题部署。要强化督导检查,实行领导包联制度,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完善抽查、检查、督查、督办等机制,对重点任务完成实行刚性考核。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抢抓改革机遇,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通过深化三年行动改革,革新思维、转变观念、创新举措,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责任和担当抓好新产业新业态的布局和发展。要压实改革责任,把企业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改革有关部门的推动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统筹贯通起来,一体谋划推进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要以强化政治监督为抓手,加强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督导检查,启动专项巡察监督。

【责任编辑: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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