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台“十五项措施”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4-01

近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监管流程、服务国有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湖北国资国企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15项措施”,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活力、动能。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湖北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对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回应企业发展需要,将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加速出台改革重组企业实施方案,推动改革重组企业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明确在5月底前完成100户经营性资产的划转移交和权属变更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创创造力和活力。

全面下放企业经营自主权,将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全部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坚决查处和纠正企业不诚信的经营行为,擦亮“信用湖北”国资国企名片;要求加快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企业的办事时效,为省属企业营造高效、便利的监管环境。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服务央企和兄弟省份国有企业,推动深耕湖北,扎根湖北,认真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助力在鄂更好发展。

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放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位置,继续执行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恢复发展;运作好湖北上市公司纾困基金,缓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困难,推进清理清属企业应付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打造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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