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资国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绿色国资建设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国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全云南国资国企要全面践行“两山”理念,以建设绿色国资为目标,为云南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国资力量。坚持战略引领,把绿色发展纳入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全局;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国有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推进,稳妥有序处理好减污降碳和企业经营安全的关系。
《意见》明确,全云南国资国企要围绕推动绿色转型、严格节能减排、低碳循环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加强排放管理、发展新兴产业、服务专项工作等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绿色国资建设。
《意见》要求,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约束、推进示范引领、加大金融支持等保障措施,压实云南国资国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引导国有企业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与绿色金融相互融合。
《意见》指出,到2025年,云南省国有企业资本布局、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省属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力争下降18%。到2030年,云南省国有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与比重明显提升,省属企业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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