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日攻坚提升行动”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8-24

为继续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保高质量收官,湖北省从8月开始开展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日攻坚提升行动”。

一是明确攻坚要求,坚持“四个突出”。突出补齐短板,按照制度健全、动作到位、效果显著的要求,对与进度要求有差距的改革任务,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靶向攻关,自加压力,奋勇争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突出质量提升,对已完成的改革任务,抓紧开展“回头看”,对改革效果进行再评估、再检验,特别是针对完善公司治理、激发企业活力等重要机制类改革任务,抓紧完善提升,确保改革“质量双优”“形神兼备”。突出成效巩固,切实抓好改革成果的巩固深化,对于完善体制机制、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等意义重大且成熟定型的制度举措,加快推动纳入公司章程或企业内部制度体系。突出特色亮点,总结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关键性影响、有重大复制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和标志性成果,培育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改革典型,打造国资国企改革“湖北模式”。

二是压实各方责任,限时“销号清零”。压实湖北省有关单位、省属企业和市州的责任,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衔接,协调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亲自部署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对重点难点任务和短板弱项实行“包干制”,集中精兵强将,奋力攻克难关。湖北省有关单位、省属企业和各市州全面梳理短板弱项,完善细化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对标整改,限时“销号清零”,坚决完成立下的“军令状”,奋力推动湖北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新进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和湖北省纪委监委专项监督范围,对组织不力、进度滞后、效果不佳的单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问责问效。湖北省国企改革小组办公室按照周报告、旬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全程跟踪督办。在前期考核督查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对省属企业和市州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最终评价结果。对省属企业考核评价结果将与2022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对完成任务进度和质量落后的少数企业将作为减分项扣减考核得分并刚性兑现;对市州督查评价结果将分级排序并通报各地党委、政府。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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