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资委:以专项巡察为抓手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文章来源:广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9-29

近年来,广西国资委以开展“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规范国企经营管理”专项巡察为抓手,将监督延伸到国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廉”动力,确保清廉国企建设取得实效。

推进监督全覆盖,实现巡察利剑一竿子插到底。科学制定专项巡察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强化专项巡察工作,实现3年一轮巡察全覆盖。今年5月,组建6个巡察组,聚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清廉国企建设推进情况等,对柳钢集团、广西农垦集团、广西交投集团、广西宏桂集团、广西林业集团、柳工集团等6家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巡察“一把手”监督、清廉国企建设、企业管理层级、应收账款、对外担保等领域问题,推动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其他未进驻巡察的监管企业,也要求参照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并对下属企业开展专项巡察。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巡察期间,始终坚持“4个亲自、2个到场、1个导向”工作原则。“4个亲自”即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主持召开巡察中期汇报会、组织研究修改巡察报告;“2个到场”即巡察组长(委班子成员)在巡察进驻时到场,在反馈巡察意见时到场;“1个导向”即压实被巡察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特别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向被巡察企业党委书记印发反馈意见的同时,当面向其重点强调整改要求,做到“责任清、方向明”,充分体现巡察反馈“直接找书记说事”的鲜明导向。

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加强综合分析,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将巡察整改纳入企业党建考核体系、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加大分值占比,进一步凸显巡察工作的作用和分量。将巡察整改情况列为企业年中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薪酬挂钩,压实各企业党委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及推动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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