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州新区国资国企系统聚焦改革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深化国资国企各项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国资国企改革纵深推进,形成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新区国资样板”。
国资监管配套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兰州新区对照中央和省上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制定出台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本布局、市场化经营机制、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等5个方面9项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新区实际累计制定出台27项“自选动作”制度文件,形成政策文件汇编,构建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国资国企改革配套制度体系。
兰州新区不断规范国资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出台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和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审批监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事项12项,进一步理清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国资国企治理能力现代化。起草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等16项制度文件,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完善。
兰州新区国资国企大力推进公司制改革,175户监管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100%。目前,新区国资国企董事会全部实现应建尽建,董事会建设不断加强。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出台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51名、子企业247名经理层成员100%实行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与此同时,兰州新区科学界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对企业产(股)权、规划及投融资、改制重组、财务监管、绩效薪酬等8方面36个具体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授权8个具体事项,确保“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 国资监管效能加快提升。
企业高质量发展政治基础更坚实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兰州新区国资国企系统把抓党建、强党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国企党建会精神及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得到根本性加强。
近年来,兰州新区陆续出台《兰州新区监管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兰州新区监管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引导监管企业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强化。
兰州新区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各监管企业纷纷出台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不断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清单,规范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典型创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四抓两整治”等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有效联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兰州新区国资国企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优化选育管用工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兰州新区从22个方面52项重点任务印发人才工作要点,大力实施监管企业人才培育专项工程。出台《兰州新区监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贤任能制度。积极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意向岗位,仅今年前三季度,新区就举办了24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引进各类人才500名,高校毕业生占比超过50%。此外,新区近年来还通过行政事业单位交流企业100人,企业交流机关31人,有效激活了人才建设“蓄水池”的源头活水。
实践证明,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
截至9月末,新区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260亿元、同比增长9.34%;资产负债率64.15%,低于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平均水平。1—9月完成营业收入1488亿元、同比增长30.11%,实现利润总额7亿元、同比增长40.2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9亿元,同口径增长22.77%,国有企业经营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兰州新区国资国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纵深推进。
站在新的起点上,兰州新区将继续牢牢抓住各项改革试点机遇,对照“三个明显成效”目标要求,用好用活用实改革“政策包”“工具箱”,着力推进改革成果实化固化,奋力当好地方国企改革“尖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