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邢台市国资委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考核分配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邢台市国资委出台了《邢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并对照国务院发布的5大项27个指标,研究制定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强化考核作用,突出创新驱动和风险防控考核,明确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同时,在综合考虑监管企业社会职能和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明确自身功能定位,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与企业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目标,在企业内部实现对公益类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分类考核的改革目标,推动了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更加健全,差异化功能分类考核方式更加优化。
为激发国有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建立有效的考核分配正向激励机制,完善考核结果运用,邢台市国资委出台了《邢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企业经营业绩为依据,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根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基本实现“一岗一薪”“一人一薪”,建立健全了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
邢台市国资委坚持“一适应、两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出台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引导企业每年度围绕发展战略,依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对工资总额作出预算管理,明确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同向联动,实现了“工资总额分配看效益,以创收决定增收”的改革目标,通过清晰的工资总额分配体系,让效益增的企业满意,让工资降的企业服气。
同时,邢台市国资委积极探索,多样化开展中长期激励梳理评估,打造利益共同体,助力高质量发展。邢台交建集团统筹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方面,采用“国企中长期激励四维评估模型”,以因企制宜,多措并举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鼓励了所属企业科学探索制定激励方案,建立合理激励、有序流转、动态调整机制。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邢台市国资委始终以考核带动成效落地,以分配激发企业活力,坚定不移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