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芝罘国资局采取三项措施打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标尺”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6-13

  近年来,山东烟台芝罘国资局采取三项措施狠抓资产配置管理,不断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配置标准。根据芝罘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明确最低使用年限标准和实物费用定额标准。

  二是完善调剂机制。建立了政府公物仓,对区属资产进行整合调剂,实现共享共用。充分利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单位资产,将系统中的闲置资产调入公物仓进行调剂,超标资产不允许采购,通过调剂实现了资产的优化配置。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有配置标准的资产,严格按标准进行配置,没有配置标准的资产,从实际出发,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合理配备;对大批量或数额较大的资产配置,由专人到实地查看,按需配置。加强对资产配置的检查监督,实现对单位新增资产价格和数量的“双控”管理,有效防止单位超标准、超编制购置资产,节约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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