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使每户企业、每个岗位、每位员工都成为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主体,山东国资委把省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纳入省管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加以推动。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方向目标和原则要求。
二是每年制定印发当年度全员业绩考核检查计分标准,明确各年度推进重点。
三是通过年度检查和经验交流会,及时发现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加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企业,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是指导企业把全员业绩考核工作与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提升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目前,山东国资委派出四个检查组,正在对2011-2013年任期省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以推动企业不断深化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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