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芝罘国资局采取四项措施,打造国有资产安全屏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自出台《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做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后,先后下发了《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细则》、《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入口到出口加强制度建设,对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资产动态监管。将芝罘区所有部门单位的资产全部纳入山东省资产系统和芝罘区局自行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系统监管,定期进行摸底清查工作,资产的增减情况随时掌握,确保了资产系统数据准确,实现了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三是重视资产运营管理。对批量淘汰或闲置不需用资产,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集中统一处置。对闲置资产通过公物仓调剂解决,实现全区资产共用共享,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四是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和芝罘区经济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授权给芝罘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及时将优质的国有资产注入其中,统一运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为芝罘区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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