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无锡国资委召开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座谈会,传达市委书记黄莉新同志近期在有关情况汇报上所作的“国企要围绕提升效益、深化改革、完善考核”批示,通报今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审议下达情况,交流企业内部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推进分类考核和完善薪酬激励机制等深化改革思路进行了研讨。各企业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无锡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黄蓉华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在充分肯定近几年考核工作取得成绩和感谢各企业配合支持的同时,就当前工作及今后的改革思路作了专题发言,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依法考核的思想认识。经营业绩考核是《企业国有资产法》赋予国资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国资监管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无锡国资委作为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的机构,必然会将企业资本回报、资产保值增值等体现股东价值的指标作为考核重点,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是企业,在完成政府交办任务的同时,更主要的是要实现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二是考核要体现出资人监管意图和全面性、科学性。通过对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等指标进行考核,兼顾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可以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考核目标不仅要和历史业绩比,还要和周边城市以及全国同行业先进企业比,在力争上游的同时必须保证不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由于企业在规模、行业、盈利能力上存在客观差异,经营业绩不能简单地用同一标尺来衡量,但每一企业用不同的标尺来衡量同样不公平,必须创新考核理念,加强精细化、个性化考核。三是根据企业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分类和差异化考核。对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企业的考核重点各有侧重,竞争类企业必须以市场化为导向,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功能类企业以完成特定任务和满足特定功能为目标,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公共服务类企业要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突出服务质量和保障服务功能。同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同行业同规模为对标、以经营绩效为核心、合理体现行业差异、切合企业实际的薪酬分配体系,完善多种方式并存的薪酬激励制度。
会议部署了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要点,按照建立企业现代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工作体系以及董事会考核经理层和子企业制度,推进全员业绩考核。密切关注当前经济运行情况,保持年度与任期考核目标的衔接。按时完成业绩审计、总结分析、意见反馈以及内部薪酬分配方案制订等规定事项,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会议还布置了使用“国资监管信息系统”报送定期财务报表和运行分析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