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有效的减少审批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和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企业集团管控能力,柳州国资委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将工作时间提前。柳州国资委近期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在4月底前完成2014年度工资总额申报工作。该项工作较往年提前了5个月。
二是转变管理形式。从2014年起,柳州国资委在继续实行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挂钩的基础上,大胆尝试将原来以子企业纳税户为对象的分散审批形式改变为集团总控、企业内部分级管理的集中审批形式,压缩审批层级,即:柳州国资委对集团公司的工资总额进行总体调控;集团公司依据国资委批复的工资总额管理方案向下属子企业进行分解目标和任务;柳州国资委不再对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单独下发工资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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