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切实推动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立法工作的开展,增强规章草案内容的科学性,提高规章立法质量,4月2日,厦门国资委组织召开“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规章立法专家论证会”。本次论证会邀请到厦门大学教授、律师事务所主任、国企总法律顾问等在本市影响力较大、熟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有关专家学者和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厦门市法制局有关领导到会,论证会由厦门国资委副主任林国安主持。
林国安简要介绍了厦门国资委积极推动《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章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自厦门国资委成立以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林国安要求法规综合处会后充分吸收立法论证会各位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文本,加快推进立法进度,争取尽早形成成熟版本报送市法制局。
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对规章立法工作进行了精彩热烈的研讨论证,专家强调国资监管规章立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国资国企改革精神,落实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等上位法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建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厘清出资人机构与公共管理部门之间权责边界,处理好加强国资监管与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及经营自主权之间的关系。同时,与会专家还就《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了许多科学中肯的建议,诸如重要概念的界定、用语的严谨性等等,并对草案的部分条款直接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