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对内蒙古森工集团领导班子及企业2013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4-08

  3月30日,内蒙古国资委会同内蒙古党委组织部组成的考核组在牙克石组织召开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企业年度业绩考评会议,对2013年度森工集团(林管局)领导班子履职情况、企业经营业绩、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

  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光炯主持会议并讲话,国资委驻森工集团监事会主席姜明晓出席会议。

  森工集团董事长、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书记张学勤代表森工集团(林管局)党政领导班子就2013年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森工集团总经理、林管局局长巴树桓就森工集团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说明。森工集团(林管局)党政领导周思伟、陈佰山、郭燕吉、李国英、赵宝军、王彦伟、韩锡波、徐鹤忠、段英、田凤奇、李冰、宋秉杰、白俊山、曹起武出席会议。

  赵光炯在讲话中指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和履职情况的考核,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需要,是《企业国有资产法》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是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企业做优做强、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完善考核工作的基本遵循,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健全业绩考核机制,完善业绩考核体系。

  赵光炯强调,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国资监管机构不断探索完善考核工作,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做到“一企一策”分类考核;探索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的考核方式;按照持续改进原则,突出企业“短板”考核,力求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水平。2013年度考核工作既要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又要融合新精神。此次考核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采取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履职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的方式。

  会上,张学勤从2013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3年主要工作及国资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进行了述职。张学勤指出,2013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林区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务实推进林区“3598”发展战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确保了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全面完成了生产建设计划和经营目标,迈出了转型发展的新步伐。巴树桓从2013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营成果形成要素分析、完成考核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

  会上,与会人员还对森工集团(林管局)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考核组还进行了考核个别谈话,倾听企业各类岗位人员意见和建议,掌握总体经营情况。下一步,考核组还将深入基层各单位进行延伸考核。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国资委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森工集团(林管局)各处室、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老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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