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加强企业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依法行权履责,夯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3月3日至18日,陕西国资委与陕西省委组织部联合组成三个考核组,分别由组织部及国资委领导带队,对25户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按照监管企业目标责任考核的制度规定,2013年度及2011-2013年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主要是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对标考核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其中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通过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由法定代表人述职和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组成。在现场考核会议上,被考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班子成员分别就企业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和综合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企业落实稳增长任务开展的主要工作,企业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以及对标考核、精细化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及成效进行了述职。同时,参会代表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个人履职情况以及企业绩效管理等进行了民主测评。
企业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待中介机构出具专项业绩审计报告后,根据企业与国资委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各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国资委将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和现场考核结果,最终综合确定企业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挂钩;企业对标考核则按照对标考核办法,根据企业对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与标杆企业以及行业指标进行对照打分,单独形成企业对标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奖励薪酬和职工工资总额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