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国资委组织直属单位及出资企业“一把手”约谈会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3-06

  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一把手”对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意识,层层传导政治责任,督促各级“一把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根据镇江市委统一要求和部署,2月25日,镇江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尤廉召集直属单位及出资企业“一把手”集中约谈。

  尤廉在谈话中重点就党组织“一把手”如何履行职责,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如何以身作则,明确示范带头责任;如何严格标准,明确贯彻“三项制度”责任;如何密切配合,明确支持督导组或市国资委指导组开展工作责任作了具体的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一要在思想认识上要先人一步。要充分认清自身岗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坚持把这次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难得机遇,作为提高企业发展活力、提升企业发展水平的大好契机,对境界之浅、行为之垢、作风之弊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确保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确保职工群众真正满意。二要在实际行动上要率先垂范。要在活动过程中切实做到“三个担当、四个率先”,即:担当领导责任、担当指导责任、担当监督责任;在学习上率先垂范、在听取意见上率先垂范、在自我批评上率先垂范、在整改落实上率先垂范。三要在联系群众上要以身作则。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吸纳普通群众的参与,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真正把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四要在统筹兼顾上要作出表率。做好统筹协调,要把实践活动同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把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进取精神和工作热情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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