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资委系统3单位5个人获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称号

文章来源:贵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2-25

  日前,贵州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评选结果揭晓,贵州国资委系统企业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肥厂等3个单位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黄晓卫等5名个人榜上有名。

  此次评选活动是按照《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评选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全省各市(州)和省有关单位自下而上评选推荐,最后经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领导小组评审产生。此次评选共产生11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67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贵州国资委系统企业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肥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凯里供电局获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党委书记黄晓卫、荔波供电局城关供电所所长安丽娜、荔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信用社主任潘仕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制曲五车间员工刘元婧、赤天化营销总公司综合业务部副部长、党支部副书记丁香玲获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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