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景德镇国资委各出资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保障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根据财务监督工作的需要,由景德镇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1月21日,2013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布置会在景德镇国资委召开。景德镇国资委领导、各出资监管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和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均到会参加。
会议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认真遵照《独立审计准则》以及其它职业规范,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资委对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实施审计,在规定上报时间前完成审计业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结论及意见应当准确恰当,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对应关系应当适当、严密,审计结论披露信息应当全面完整。
会上,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即将开展的审计工作安排作了简要的汇报。之后,举行了既简约又隆重的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委托书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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