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国资委严明纪律过春节

文章来源:陕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1-15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在2014年春节来临之前,陕西宝鸡国资委再次强化措施,召开会议认真安排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廉洁节俭过新年。

  一是突击检查摸实情。12月16日至12月20日,宝鸡国资委组成2个工作组,对部分委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不准”贯彻落实情况,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纪律、准时到岗、班内工作、思想情况和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监管企业高度重视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不准”,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干部作风转变明显。检查中也发现,少数企业上下班迟到现象依然存在、内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项目工程管理人员配置冗杂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委系统及时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有关企业限期进行了整改。

  二是召开会议再部署。12月31日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各项主要工作,把系统作风纪律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并对机关作风建设再次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1月6日召开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国资委主任徐勇、党委书记傅宇剑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央纪委对此提出了一系列纪律要求,并通报了多起典型问题,表明中央紧紧盯住重要时间节点,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针对12月份突击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坚定信心和决心,持之以恒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不准,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印发通知再安排。近期,市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市属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通知要求,市属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等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年货节礼和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通知要求,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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