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苏州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范企业对国有资产出租行为,提升国有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苏州国资委制定了《苏州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就苏州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租资产的种类、出租底价的确定原则及方式、租期及招租方式等做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同时就招租流程也做出了程序规定。《暂行办法》的实施将填补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空白,对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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