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国资委多措并举加强指导监督县级国资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2-24

  山东济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正确方向,立足本地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指导监督县级国资监管工作,推动实现县级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县属企业改革发展上新台阶。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工作经验。近日,经济宁国资委研究决定,召开了全市国资系统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会,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各县级国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上,全面总结了县市区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各县级国资监管机构结合实际进行了发言,通过互相交流,实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会议指出,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完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努力打造地方国有优势特色企业等几个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推进。要处理好对上、对外、对下、对社会等四个方面的关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二是赴县级国资监管先进单位考察学习。全市国资系统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会后,全体与会人员赴国务院国资委指导监督工作山东省唯一县级联系点宁阳县国资局,学习其“大国资、大监管、大资源、大配置”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参会人员就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薪酬分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等问题,积极向先进学习、请教,实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三是研究制订指导监督工作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意见》(鲁国资综合〔2013〕3号),结合济宁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尽快制订出台济宁市指导监督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确保实现指导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程序性有效性。

  四是强化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指导监督职责,搭建好与县级国资监管部门的互动交流平台,在国资监管基础管理方面,积极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外地专家开展不同形式、灵活多样的业务培训,指导推动贯彻国资监管法规,做好规定动作;积极指导市管企业与县市区属企业合作重组、共同发展,加强管人、管事工作经验的沟通交流,做好自选动作。要加强与县市区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建议、及时反馈意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健全互动机制,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县市区国资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济宁市国资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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