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东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台《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是在原《威海市市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威国资办(2012)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办法》将市管企业和市管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纳入了监管范围。
《办法》规定,威海市管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应当报威海国资办核准备案,1000万元以上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2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2000万元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需由威海国资办报市政府核准,威海市管国有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红利,应当在所属企业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以上,《办法》将威海市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纳入了威海国资办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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