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政府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连云港国资委切实做好连云港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试编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扩大试编企业范围。在振兴集团、煤炭公司试编基础上,将港口集团、海通集团也纳入2014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范围,逐步将连云港市属监管企业都纳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切实行使出资人的收益权。
二是规范预算收益收缴。连云港市属企业2014年将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069.51万元,将在4月底前上缴财政专户。
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在预算资金使用上,对连云港市属企业申报安排使用预算资金的项目进行科学筛选,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体现服务民生及引导新型战略性产业发展导向,发挥政府资金撬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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