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潍坊国资委抽调专门人员,并制定了《市管企业文明单位考核评分实施细则》,于11月8日至12日对潍坊市投资公司、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四家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该4家企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严格执行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具有浓厚的创建氛围,展现了良好的文明形象,并表示,将以本次复查为契机,通过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文明水平。下一步,潍坊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对市管企业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组织其他市管企业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国有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